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爸妈帮忙运营网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爸妈帮忙运营网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我现在居住的是公租房,我想开个小店铺做生意,国家会没收我的公租房吗?
会:肯定会没收你住的公租房,因为国家是用来解决你实际住房困难,而不是给你用来做生意的,公租房是按你家庭的平均工资来认证与审核,如家庭成员工资在3000元以下,才能享受公租房,以后如超出3000元以上,国家还会把你住的公租房收上去,所以为什么公租房不能用来做生意了吧……《国家规定公租房子只能住,不能做任何交易,否则退出上交给国家》除非你不做生意。
谢邀。没看清楚你的问题,是你想在你租的公租房里开个小店呢?还是你想在外面再去租个小店,怕生意好了,有钱之后。人家认为你发财有钱之后不让你再继续住公租房?
如果你属于第1项,我以为国家应该没收你的公租房,按《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第2款规定: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用途的,将被要求退回公租房。你如果想用此房开店做生意,明显是违反了这一条规定。被国家收回也是再正常不过了,人家因为你没房住,才给你机会。要知道在外面排队申请公租房的多的去了。
如果你属于第2项,那么你大可放心。除非你开店发财之后看不起这个窝居了,主动搬出去,一般国家是不会收回的。当然,如果你违反了一些规定之后,被收回的可能性还是有的。《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中第1款规定:有转租、转借、摘自调换甩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,会被收回住房。如果你发财之后,看不起此窝居,但又不想放弃它可以让你营利的机会,转租他人用以营利。相信,被收回的可能性非常之大。另外,该条还有几款规定,你打出来你对应一下,尽可能不要触犯,应该就不用担心被租房被收回的可能性:
第3款: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,且不恢复原状的;第4款:连续三个月以上在承租房内没住满30天的;第5款: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;第6款:累计三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;第7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及租赁合同行为的... 相信只要你守法守规,放心住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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